杭州市仁和粮食储备库进出库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3-20

招标公告

根据《余杭区国有企业非生产经营的货物、服务类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余财国资【2016】68号)等规定,经国企采购(2019)7号国有企业采购申请书批准,现就杭州市仁和粮食储备库进出库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杭州市仁和粮食储备库进出库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招标编号:QTJY-2019-007

三、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杭州市仁和粮食储备库进出库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深化设计、制造、供货、运输、保险、卸货、保管、安装、电控、空载和有载调试、功能担保测试、检测(含材料、设备及相关系统等)、验收、培训、技术服务以及在质量保证期内和质量保证期后进行的所有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新)壹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新)壹级资质;

3)投标人具有粮食(饲料)仓储设备(机械)或港口机械制造能力或电气(器)控制制造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以及安装调试能力;

4)拟派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壹级资格证书;

5) 投标人需提供2009年1月以来完成过至少一项合同价大于(含)1000万元的散粮输送系统MEC(机械、电气、控制设备采购及服务总承包)工程业绩(以工程竣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和竣交工验收报告。业绩材料应能反映投标人在该业绩中承担了设备采购、机电安装、细化设计和软件编制等工作。

6)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需附联合体协议并明确工作责任及投标主体。

五、投标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9年3月20日至2019年3月2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址:余杭区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三楼)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号窗口。

六、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如联合体投标须两家同时提供);

(2)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符合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

(3)拟派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

(4)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5)企业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投标人在报名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凭区交易中心出具的“余杭区国有企业非生产经营的货物服务类采购报名回执”及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5楼1506室)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注:招标文件待报名截止后经招标人资格审查通过的单位由代理公司通知方可领取)。

八、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201904091030

余杭区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三楼),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号开标室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

2019 04 09 10 30

余杭区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三楼),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号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元):

1)金额为800000元(币种为人民币,拒收现金)。

收款单位(户名):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杭州银行余杭支行

银行账号:79718100501600-0004

注:以上信息不得多字或少字,并必须从投标单位账号汇出,汇入子账号不得错误,否则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2)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付方式:电汇/网银,谢绝现金缴纳)缴纳到账,并凭银行底单办理投标保证金递交函(办理地点:余杭市民之家三楼杭州银行),同时投标单位须在缴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逾期未缴纳者视为无效投标。

3)杭州银行咨询电话:0571-89273001

十一、联系方法:

招 标 人:杭州市仁和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79号粮贸大厦5楼

联 系 人:朱工

电 话:0571-8815281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506室

联 系 人:王超、唐中宝

电 话:15268124902、13757153226     

日 期:2019年3月


附:

联合体协议书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名称) 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施工投标并争取赢得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在本工程投标阶段, 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四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交易中心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