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会员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20-03-22

会员管理制度

 

为规范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网上交易会员管理规范行为,促进发展,依照国家粮食局交易协调中心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中心交易客户实行会员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粮食生产、加工经营资格并具有向合法经营证照的企业、个体商户经自愿申请均可加入会员。

二、申请会员资格需提交相应的资料经中心审核通过方可成为会员。

三、会员单位应遵守中心的相关制度及交易规则,服从中心的统一管理。

四、会员应定期参加中心的年审;若会员主体发生重大变化或变更,应及时书面函告中心并修改变更信息。

五、会员在参与竞价前,应充分了解当次交易公告的交割要求,谨慎做出报名及竞价,一旦参与竞价,则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会员在参与竞价过程中,应遵守中心的《交易规则》,严禁出现相互串标或者恶意抬高、压低竞价标的的行为。

七、会员应严格履行合同,接受中心的监督和管理。

八、会员账户及密码是会员进行交易的核心保障,应妥善保管,若因自身原因泄露,后果自负。

九、会员在交易及交割过程中存在恶意竞价或严重违约的将被中心列入黑名单,限制或禁止交易。

十、会员资料实行保密管理,未经允许不得外泄相关情况及资料外带。

十一、本制度于发布之日起执行。